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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4 06:35:56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4月13日,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就香港特区立法会乱象答记者问。
问:香港特区立法会新的年度会期于去年10月16日开始,由原内务委员会副主席郭荣铿议员主持该委员会选举。但在他和反对派议员的故意拖延下,内务委员会至今召开了14次会议仍未选出主席,导致立法会大量工作处于停摆状态。行政长官和社会各界对此表示担忧和不满,日前亦有40多名建制派议员发表联署声明,谴责郭荣铿议员。请问港澳办如何看待内务委员会停摆这一乱象?
答:内务委员会是香港特区立法会最重要的委员会。由于主持内务委员会主席选举的议员和部分反对派议员滥用权力,借程序问题恶意拖延,致使内务委员会在近6个月的时间内仍无法选出主席,已经严重影响了立法会的正常运作,导致大量涉及经济民生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立法活动无法进行。当前,香港新冠肺炎疫情依然严峻,经济雪上加霜,众多商户经营艰难,不少家庭生活承受重压。在此非常时刻,作为民意代表的立法会议员,本应急市民之所急,以大局为重,履行应尽职责,与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克时艰。但是一些反对派议员为了谋取政治私利,却罔顾公众利益,采用卑劣手法瘫痪立法机关运作,这种行为无异于“政治揽炒”。其所作所为令人质疑有违有关宣誓誓言,构成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我们对此予以强烈谴责。希望香港社会各界认清反对派此举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决不能任由这些议员不择手段、恣意妄为地闹下去。香港特区立法会必须尽快恢复正常运作。
香港中联办:
谴责部分议员恶意“拉布”违背誓言
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在接受媒体查询时发表谈话,对香港特区立法会内务委员会部分议员恶意“拉布”、采取“政治揽炒”表示谴责。

发言人表示,我们留意到,日前41名立法会议员发表联署声明,强烈谴责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在主持本年度内务委员会主席选举时滥用权力,拖延程序,蓄意造成内务委员会停摆,不仅使内务委员会正副主席无法正常选出,令大量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案无法及时审议,甚至连特区政府提出的多项防疫抗疫附属法例也未能经内务委员会及时跟进处理。截至目前,多达14条法案未能及时审议,超过80条附属条例在修订期限前无法经内务委员会决定成立小组委员会跟进。郭荣铿等部分立法会议员严重干扰了立法会内部的正常运作,影响了立法会履行基本法所规定的立法机关的宪制性责任,也损害了香港社会整体的良性运行,我们予以强烈谴责。
发言人指出,“修例风波”以来,“黑暴”让香港陷入持续动荡,新冠肺炎疫情又使香港经济民生雪上加霜,当前广大港人真诚期盼维护法治,纾解民困,推动香港走出阴霾。在这样的重要时刻,作为民意代表的立法会议员本应恪尽职守,急市民之所急,以大局为重,但令人不安的是,少数议员无视香港整体利益和民生冷暖,罔顾立法会议员的根本职责,令有关立法工作“耗能空转”,不得不让社会质疑他们的真实用心,行政长官和社会各界也对此表示担忧和不满。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少数反对派议员“只破坏不建设”的本质,其破坏行径是与“暴力揽炒”“经济揽炒”相呼应的“政治揽炒”。这种恶意“拉布”行为,是对立法会议员职责的亵渎,不仅有负广大选民的重托,也是对香港整体利益的肆意破坏。
发言人强调,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依据基本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我们尊重立法会议员依据基本法和《议事规则》所享有的权力,但同时也希望他们正确履职、善用权力。每位议员在就职时,都明确宣誓“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少数立法会议员为一己政治私利,损害公众利益,阻碍立法会的正常运作,有违其就职时作出的誓言,更可能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在香港防疫抗疫的重要时刻,我们呼吁所有立法会议员与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一起,齐心协力、共克时艰。
香港高院改判“禁蒙面法”有效
国务院港澳办、中联办回应

4月13日,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就香港特区高等法院有关《禁止蒙面规例》的司法复核案判决答记者问。
问:4月9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对《禁止蒙面规例》司法复核案作出判决,裁定《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符合基本法。最近英国一些媒体对此大加评论。请问港澳办如何评价该判决?
答:我们注意到,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于4月9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就有关《禁止蒙面规例》的司法复核案作出判决,裁定《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关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以“危害公共安全”为由订立紧急情况规例的内容符合基本法,援引该规例订立的《禁止蒙面规例》继续有效,纠正了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的原有判决。这有利于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照基本法和香港特区法律有效施政,特别是依法应对处置紧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有效止暴制乱、维护社会秩序。
我想特别指出的是,香港事务属于中国内政,任何外国都无权干涉。西方一些媒体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判决说三道四,妄加评论,更是违背了他们所标榜的司法独立原则。我们对此坚决反对。

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在接受媒体查询时,就个别西方媒体偏颇报道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关于特区政府依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裁决表示遗憾,强调此项裁决符合宪法和基本法。
发言人指出,去年的“修例风波”中,极端激进分子以蒙面作为实施暴力、逃避警方依法执法的手段,使香港法治和社会秩序受到严重损害。特区政府依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是止暴制乱、恢复秩序的一项必要举措,也符合香港社会和广大市民的根本利益。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近日裁定,特区政府在认为属紧急情况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下,依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符合宪法和基本法。这一裁定得到了香港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
发言人强调,香港是一座国际化的城市,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英国等西方国家在香港有着巨大的利益,这些国家对香港事务也有较多的关注,我们对此表示理解。但关心不等于干预,希望国际社会能更多地关心香港的秩序与安宁、稳定与发展。对于少数西方国家公然插手香港事务、妄图以香港事务牵制中国发展的霸道行径,我们已多次表示了坚决反对和严厉谴责。就西方媒体而言,我们尊重其报道和言论自由,也欢迎更多地关心和报道香港,但必须坚持报道的真实、客观与平衡。我们注意到,近日个别西方媒体对香港有关案件的报道明显带有选择性、偏向性,并妄加评论,这不利于国际社会客观了解香港正在发生的事情,也有违客观公正报道准则和新闻行业的专业操守,我们对此表示遗憾。
发言人表示,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已通过立法禁止示威者蒙面,以防止暴力犯罪和恐怖主义,避免走进无政府主义的灾难泥潭。在特殊情况下,维护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公众秩序和安全,作出有充分法律依据的特殊安排,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也是必需的,香港亦不例外。香港有着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回归之后,香港法律中除了不符合中国特别行政区宪制地位的部分做了少量必要修改外,原有法律基本没变。在巨大的社会动荡和大规模违法行为发生之时,香港特区政府采取果断法律措施,完全是必要和正当的。希望西方媒体在报道香港事务时,能秉持客观取态和专业精神,不要戴“有色眼镜”、搞“双重标准”,更不能为香港违法暴力、为香港少数“只破坏不建设”的反对派议员张目撑腰,这样做对香港没有好处,对传媒自身的公信力也没有好处。
来源: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微信公众号
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监制:王军华
编辑:士心、徐颢哲
流程编辑:王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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